联邦:发往欧洲五国的货物收件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付款证明

物流巴巴2017-11-13 09:11:52阅读:

  联邦:发往欧洲五国的货物收件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付款证明
  物流巴巴网接联邦通知,发往法国、德国、奥地利,挪威及瑞典的货物被目的地海关查出错误申报/低申报的数量日益增多。大部分发现错误申报/低申报的货物,目的地会直接通知收件人提供真实的付款证明处理清关,退件或是罚款最终取决于海关,如产生费用将转由发件人承担。
  以便当地派送前有提前联系收件人安排派送等事宜。
  早在上个月,物流巴巴网就接到香港联邦通知,所有寄往英国的货物,寄件人随货必须提供货物的付款证明(Payment Proof),如寄运的随货资料未能遵从当地海关规定,货物将有可能被香港拒收而产生退件,由此引起的延误、退件提货费用和重寄操作费均由发货人承担。货件到达当地,如因欠缺付款证明资料,被当地海关强制退回或销毁,退回或销毁前不另行通知收件人和发货方,由此产生一切清关延误及费用,均由寄件人承担。
  2013年,挪威和英国的海关发现大量从香港寄往当地的货物都存在严重低报货值的问题,这些货件有可能会被当地海关直接退回香港,退运费由寄件人承担。为避免类似情况继续发生,那时FEDEX明确规定,从即日起,所有寄往挪威和英国的货件,随货必须提供货物真实的付款证明(Payment Pr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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