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DHL更新2条操作

物流巴巴2017-04-13 10:04:32阅读:

 
  物流巴巴接最新通知,香港DHL更新以下2条操作,请各位注意!

香港DHL更新2条操作
  ①接DHL规定,寄件时请提供详细的收件人信息:收件人公司名+收件人名字(如果没有收件人公司名的,收件人的名字必须包含名字+姓)否则因为此原因导致的香港退件或者国外退件,任何费用由发件人承担。
  ②2017年4-1日起,所有寄往印度(INDIA)的包裹,如需收件人提交货物进口清关资料,收件人必须在货物到达当地第二个工作日内提供海关要求的清关资料,如收件人未按海关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清关文件,当地海关会向收件人征收罚款,罚款标准参阅如下(仅供参考,最终以海关或服务商最终收费为准):
  1、收件人于货物抵达当地的三天内,未提交相关清关资料,海关将征收费用INR5000/天(约EUR70/天);
  2、收件人于货物抵达当地从第四天起,未提交相关清关资料,海关将征收费用INR10000/天(约EUR140/天);
  以上请各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必须确认收件人具备清关能力,并于货物到达当地前准备相关清关资料,如寄运货物或随货资料未能遵从当地海关规定,货件将有可能被当地海关强制退回或销毁及产生海关罚款,退回或销毁前不另行通知收件人和发货方,产生一切清关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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